這兩套設備不是一般只拍超速的固定測速照相,也不能被理解為宣導期內交通法規暫停適用。駕駛最需要確認的是完整路口名稱、正式上線日與取締項目;罰鍰則應依違規當下有效法規及舉發內容判斷,本文不以一個金額概括所有情況。

兩處新增科技執法地點

第一處位於頭份市中興路與建國路口。

第二處位於竹南鎮博愛街與龍山路一段路口。

兩處都屬於一般道路交會路口,不是區間測速路段。苗栗警方說明,設備是依路口特性設置,希望針對容易造成碰撞與行人傷亡的高風險行為進行自動蒐證。

苗栗原本已有其他科技執法地點,例如頭份市中華路與自強路、中正路與信東路,以及竹南鎮環市路三段與光復路、博愛街與大營路等路口。新的「博愛街與龍山路一段」不要與既有的「博愛街與大營路」混淆。

正式取締從哪一天開始?

警方公布的時程是: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設備正式執法前宣導期。

2026年11月1日起:兩處新增設備正式上線執法。

「即日起」應以警方在7月28日公布消息後的宣導安排理解。設備正式上線前,地方政府或警方仍可能更新標誌、系統測試或細部執行方式;出發前可查看苗栗縣警察局最新公告及科技執法設備清單。

三大取締項目有哪些?

第一類是闖紅燈。駕駛應在停止線前依號誌停車,不要因看到黃燈就加速搶過,也不要把車頭越過停止線後再停下當成正常停等。

第二類是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依規定。設備可能依號誌、標誌、地面箭頭、槽化線及禁止變換車道線等影像判斷違規。進入路口前應先選定正確車道,不要到路口中央才臨時切換。

第三類是車輛未暫停讓行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汽機車都應減速並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安全通過;不是只有汽車需要注意,機車同樣適用道路交通規範。

科技執法是否包含超速?

這次7月28日公布的兩處新增設備,對外說明的重點是上述三類違規,沒有把超速列為這兩處的新增取締項目。因此,不宜用「新增兩支測速照相」概括。

不過,這不代表附近道路沒有其他測速設備或員警執法,也不代表駕駛可以超過路段速限。不同科技執法設備的功能依公告地點與取締項目而異,應以苗栗縣警察局最新清單及現場標誌為準。

宣導期內違規會不會受罰?

11月1日是「這兩處新增設備正式上線」的日期,不是交通法規開始生效的日期。闖紅燈、違規變換車道及未禮讓行人原本就是道路交通違規。

因此,宣導期不代表違規一律免罰。若由現場員警、其他已合法啟用設備或符合法定程序的證據發現違規,仍可能依法舉發。駕駛不應把10月31日前視為測試違規動作的空窗期。

設備如何蒐證,會不會自動直接開單?

科技執法通常以影像及系統辨識協助蒐集時間、號誌狀態、車輛動線與車牌等資訊,再依執法流程審核是否符合違規構成。設備拍到車輛不必然表示罰單成立,也不是所有鏡頭都具相同取締功能。

若收到舉發通知,應先核對日期、時間、地點、違規條款與影像。對事實有疑義,可依通知書所載程序查詢或陳述意見;不要僅憑網路上的設備照片推測鏡頭角度或主張一定未拍到。

行經路口如何降低誤觸與事故風險?

接近路口前提早看地面箭頭與道路標誌,確認直行、左轉或右轉車道。

與前車保留足夠距離,燈號轉換時才有空間平穩煞停,避免為了搶黃燈突然加速。

不要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也不要在路口內臨時切換車道。

轉彎前降低速度並左右查看,行人仍在穿越道上或準備通過時,應依規定暫停禮讓。

大型車、汽車、機車與自行車各有視線死角;即使自己取得綠燈,也要確認衝突方向車流及行人已安全。

科技執法不是只為了增加罰單

苗栗警方把三項取締重點指向高肇事率與可能造成嚴重傷亡的違規態樣。自動設備可在固定地點持續留下影像,減少單靠員警現場攔查的限制。

設備是否有效,仍應用事故件數、違規趨勢、行人安全、標誌清楚度與申訴情形檢驗。科技只能協助蒐證,清楚的道路設計、合理號誌與駕駛習慣仍是路口安全的核心。

常見問題

頭份新增科技執法在哪裡?

在頭份市中興路與建國路口。

竹南新增科技執法在哪裡?

在竹南鎮博愛街與龍山路一段路口,不要與既有的博愛街與大營路口混淆。

什麼時候開始正式取締?

兩處新增設備預定2026年11月1日正式上線;即日起至10月31日是上線前宣導期。

會取締哪些違規?

警方公布三類:闖紅燈、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依規定,以及車輛未暫停禮讓行人。

這兩處會拍超速嗎?

7月28日對外公布的新增取締項目未列超速,不能把它們直接稱為測速照相。其他既有設備與員警仍可依法執法。

宣導期內違規一定不會收到罰單嗎?

不是。宣導期只針對這兩套新設備的正式啟用時程,既有交通法規仍然有效。

機車也會被科技執法嗎?

會。汽機車駕駛都必須遵守號誌、標線、車道及禮讓行人的規定。

收到舉發通知有疑問怎麼辦?

先核對通知上的時間、地點、條款與影像,再依通知書所列管道查詢或陳述意見。

結語

頭份中興路與建國路、竹南博愛街與龍山路一段兩處新增科技執法,預定11月1日正式上線。用路人真正需要記住的不是攝影機朝向,而是不搶燈、不在路口臨時切換車道,以及行人優先。

正式取締範圍與設備清單仍以苗栗縣警察局最新公告為準。若警方之後調整日期或項目,應以更新公告為依據。

資料來源

  1. 聯合新聞網,苗栗縣警察局公布新增科技執法地點與上線日期
  2. 苗栗縣警察局,科技執法設備設置地點一覽表
  3.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
  4. 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